<%@LANGUAGE="VBSCRIPT" CODEPAGE="936"%> 无标题文档
您现在的位置: 宋河中心幼儿园 >> 网上幼儿园 >> 依法治园 >> 政策法规 >> 文章正文


 
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

 
家 长 在 园 行 为 规 范
作者:深秋一红…    文章来源:本站原创    点击数:    更新时间:2006-4-13

一、家长出入幼儿园要仪表整洁,谈吐举止文明礼貌,堪为幼儿表率。

二、遵守园内各项制度,按时接送幼儿。幼儿因事因病缺勤要及时请假。家长及幼儿患传染病时,必须及时通报幼儿园。

三、尊重幼儿,尊重教师。积极与幼儿园配合,主动与幼儿所在班级老师取得联系,及时反映、了解幼儿情况,提供建议,共同教育好幼儿。

四、遇到幼儿之间发生矛盾、纠纷,采用正确方法给予引导、教育,或向本班教师反映,恰当解决,不得训斥、恫吓任何一方幼儿,以确保幼儿身心健康。

五、家长与幼儿园各工作人员保持正常关系,不请客送礼,协助幼儿园树立良好园风。

六、爱护公物,不随意采摘花果,并教育幼儿,协助保护好幼儿园设施和各种玩具器械等。

七、讲究卫生,不在园内吸烟,不随地吐痰,不骑摩托、自行车进园,不乱扔杂物等。

 

  • 上一篇文章:
  • 下一篇文章: 没有了
  • 文章录入:yeywhc    责任编辑:yeywhc 

    发表评论】【加入收藏】【告诉好友】【打印此文】【关闭窗口

     
    网友评论:(只显示最新10条。评论内容只代表网友观点,与本站立场无关!) 
     
       

    建议使用:1024*768分辨率,16Bit颜色、IE4.0、Netscape6.0以上版本浏览器和中文大字符集
    宋河中心幼儿园·版权所有 Copyright © 2006-2008 AAA Group All Rights Reserved.
    地址;湖北省京山县宋河镇映月大道 电话:0724-7565354 邮编:431806 网站制作:李泽旭[13872902610]